高市出入8場所要戴口罩 8/17起違者最高罰1.5萬

高市出入8場所要戴口罩 8/17起違者最高罰1.5萬 | 華視新聞
示意圖。(資料照)

洪立文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近日國內武漢肺炎(COVID-19)境外移入病例增加,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5)日公布,民眾出入8大場所務必佩戴口罩,高雄市政府也表示,即日起恢復搭乘捷運須全程戴口罩的規定,目前為勸導期,8月17日起經勸導仍堅持不配合戴口罩者,最高可罰1萬5000元。

高市擴大宣導8場所戴口罩 8/17後不配合就開罰

為避免次波疫情蔓延,高市府自今日起針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包括醫療及照護機構、大眾運輸、賣場市集、教育學習場所、展演競賽場所、休閒娛樂場所、宗教場所及大型活動等8大類人潮擁擠及密閉場所,啟動擴大宣導及輔導。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跨局處防疫團隊今日前往苓雅區補習班、市立圖書館總館、中央公園捷運站及新興區KTV業者執行武漢肺炎防疫稽查輔導及宣導,請民眾出入人潮擁擠及密閉場所務必配合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等良好個人衛生習慣,以降低感染風險。

衛生局強調,即日起至8月17日為勸導期,自8月17日起進入8大類風險場所經勸導堅持不配合戴口罩者,衛生局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外出活動時,若無法維持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以上的社交距離,進出8大類風險場所更應提高警覺佩戴口罩;到餐廳或攤販用餐時,可挑選有適當用餐距離、隔板、提供套餐的店家,並配合業者執行實聯制、體溫監測等防疫作業。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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