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昀燐 張容輔 劉俊男 戴榮賢 李詩健 宋佾璋 報導 / 台北市
我們的民生消費包羅萬象,當中很多商品都有貨物稅,其實課徵貨物稅,最早可以追溯到民國35年,當時國民所得不高,因此政府課稅對象,是商人跟工廠,對大宗貨物進行課稅。但隨著時代變遷,貨物稅主要的課徵對象變成老百姓,不但引發反彈聲浪,市場上,為了規避貨物稅,更發生了不少奇特現象。今天的真相急先鋒!
記者謝昀燐:「進口電視一台動輒數萬元,因為在我國,彩色電視機會被課,13%的高額貨物稅,因此我們的國產家電業者,往往會將他們的產品,命名為液晶顯示器,再搭配一個視訊盒販售給你,這樣它就不算彩色電視機,不會被課13的稅收,而同樣因為貨物稅,引起的奇特現象還有飲料,從小喝到大的罐裝飲料,很多人不知道,它也要課15%的貨物稅,但手搖飲卻不用,理由是這是工廠生產,而它不是,但明明都是飲料,到底課徵標準在哪?」
貨物稅是什麼?亂象有多少?又是如何影響你我生活?我們檢視七大被課徵的項目,汽機車飲料汽油,平板玻璃輪胎,還有冰箱冷氣電視烤箱,這些每天使用消費的民生品,彼此看似毫無關聯,但長久以來卻被歸類在一塊,課徵高達10-30%的重稅。
家電公會理事長廖全平:「為什麼我們家電業,會感覺到不公平就是,你看電子產品手機一支三四萬,它沒有貨物稅,那我們一台電冰箱,可能有的只有三四千塊五六千塊,那也要貨物稅。」我們訪問到電器公會理事長廖全平,他二十年來都在為家電業爭取,取消貨物稅,因為當初的課徵理由早已過時。
家電公會理事長廖全平:「早期的話你也知道,國民所得比較少,政府為了財政的平衡,收取這個奢侈稅(貨物稅),新聞資料,財政部在送給行政院的草案說明,增加高級消費品的稅率,是為了抑止浪費的風氣。原來貨物稅最初,是針對非必需的奢侈物品課稅,最早可追溯到民國35年,國民政府遷台前相當古老,而隨著時代發展,民國51年開始,陸續將電器汽機車等高價財貨,放入課徵項目。」
台灣錢淹腳目的時代,人民所得漲幅遠高於物價,不管稅多少,大家買得起哪管那麼多。而貨物稅也一直是我國主要稅收來源,直到民國75年,政府推動5%的加值型營業稅,貨物稅退場的聲浪開始出現。
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早在民國78年的時候,第二次賦改會,它就有這樣子的一個決議,那個決議就是,既然我們有一般型的加值稅之後,它認為說,其實貨物稅的課徵項目過多,然後稅率過高。」
翻開民國78年的賦改會報告,經研究發現貨物稅跟娛樂稅,未能符合社會需要,建議大幅調降。簡單來說,既然營業稅已經對一般消費課稅,貨物稅就不宜再徵,更何況那些貨品,也早就不是奢侈品,貨物稅稽徵理由,逐漸站不住腳。
家電公會理事長廖全平:「當初的話課徵營業稅的時候,我們也會以為貨物稅會取消,可能政府財政規劃問題,我們也沒辦法,(政府他們給你們的理由是什麼),那稅收問題。」財政部估計,這次調低貨物稅後,全年稅收將減少13億7千多萬元,七八零年代,貨物稅受到社會反彈,包括化妝品吸塵器等項目,陸續從貨物稅條例移除,但退場程序進程,只持續到民國90年,七大課徵項目就沒再動過,從此高掛在這本過時稅制上。
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黃士洲:「我們現在的貨物稅,其實已經大概二十年,沒有改變它的課稅項目,連我們很久沒有想到過的東西,叫做電唱機啦,錄音機也包括在裡面,租稅負擔就會有一部分,是落在消費者身上。今天一個稅制,如果沒有辦法跟著經濟的發展,跟著社會的進不去做檢討的話,那這個稅制就會是落伍的,它就會是一個什麼,就是一個過時的稅制。」上個世代的產物,一直延續到今日,貨物稅深入你我生活,在每一次的消費,轉嫁到售價上,但大多數人卻毫不知情,復古這個詞,是種美是種時尚,但要是成為進步的枷鎖,造成人民的負擔,我們還要保留它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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