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民法》下修成年18歲 2023年實施

立院三讀《民法》下修成年18歲 2023年實施 | 華視新聞
(資料照片)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世界逾110個國家都將成年的法定年齡,下修到了18歲,我國為了與國際接軌,行政院今年8月也討論相關法案,並拍板「成年年齡由現行的的20歲下修至18歲,且基於男女平等,男女訂婚年齡皆為17歲,原規定女性結婚年齡為16歲,現在男女結婚年齡都調整為18歲」,立法院今(25)日通過《民法》部分修正條文,通過上述修正,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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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表示,現行《民法》成年年齡規定於1929年制定並施行,迄今已有91年,不符社會當今現況,世界多國成年多定為18歲。行政院還說,另外現行法制上,有關應負刑事及行政罰責任的完全責任年齡,也均規定為18歲,與民法成年年齡有異,使外界產生權責不相符之感,因此將成年年齡修正為18歲。

三讀條文中,將《民法》12條「20歲成年」修改成「18歲成年」,未來只要滿18歲,可以自主決定許多事情,包括租屋、伸辦信用卡、買手機、提訴訟等等。另外原本訂婚年齡為「男17歲」、「女15歲」,新條文男、女都改成17歲;結婚年齡原本規定「男18歲」、「女16歲」不得結婚,新條文則改成男女皆為「18歲」。

而為減緩衝擊,另訂2年的緩衝時間,此新條文將在2023年1月1日實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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