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原紘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行政院核定衛福部建議之健保費率調整案,自110年1月1日起,一般保險費費率先恢復至二代健保施行前之5.17%,補充保險費費率依法連動調整至2.11%,受僱者平均每人增加63元。
調整健保費率 人均多負擔63元
衛福部表示,經審慎研議後,為兼顧民眾負擔能力、醫療環境與健保財務健全,建議自110年1月1日起,一般保險費費率先恢復至二代健保施行前之5.17%(補充保險費費率依法連動調整至2.11%),未來視經濟復甦情形再適時檢討,該建議已於109年12月31日經行政院核定,衛福部亦將立即發布施行。
調整後,原本接受政府全額補助約126萬民眾(如低收入戶、替代役…等),其保險費負擔皆不受影響;至於受僱者平均每人增加63元,7成以上每月增加70元以內;以月薪24,000元、30,000元、70,000元及180,000元為例,每人每月分別增加34元、44元、105元及262元。
漲價繳不起?3月15日前繳納就好
至於投保單位之相關準備時程,健保署表示,目前健保費之開單作業,係於次月20日開單及月底前繳納,並有15日之寬限期,亦即1月份保險費在3月15日繳納即可。
衛福部強調,全民健保是各界關心的重要施政,在逐漸浮現的財務壓力下,對制度精進與改革期待也更加殷切,除致力解決財務問題外,對各界關心議題,也會在公平合理原則下,一併提出改革措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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