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不滿1小時 車主竟被收費300元

張政慧 李詩健 黃品瑄 報導  / 宜蘭縣

停車不到一小時,卻被收費300元會不會太貴了呢?有民眾假日到停車場停車,當天的收費是以次數計算,只要停一次就收150元,但是這位民眾在半夜11點多停車,12點多要去繳費的時候卻發現,被當成停兩天,收費300元,讓他很傻眼。交通處長表示,這樣收費已經違反規定,會請業者立即改善。

仔細一看,停車時間不到一小時卻被收費300塊,這位民眾在晚上11點半停車,過了12點要把車開出來,去繳費的時候發現竟然因為隔夜,就被收了兩次的停車費,讓他超傻眼,民眾說:「如果說以它這個機制的話,那是不是11點59分進去12點出來,那這樣是不是也是收300塊的錢。」,民眾說:「這收兩天的錢這樣不太對吧。」

停車場的招牌大大寫著半小時30塊吸引民眾,但旁邊用小字體標示假日收費計次一次150塊,如果隔日要再另外收費,但根本停不到一小時,只因為過了12點就被當成兩次收費,消費者完全不能接受。消保官王雅琳說:「它這一個30塊半小時就很明顯,但是它假日這邊是寫當日計次,就寫得特別小。」,交通處長黃志良說:「如果業者用一天來當作一次,那這個顯然,跟我們的自治條例規範有所差異。」

民眾反應收費問題之後,業者也承諾如果有類似狀況都可以協助退費,停車場營運經理陳先生說:「那我們會考量說就是說,他如果說真的是,比如說進去只有停10分鐘20分鐘,那這樣的話,我們公司的話這邊可以協助辦理退費。」,雖然最後可以拿回被多收的款項,但民眾在看到繳費金額的瞬間,心情早就已經大受影響。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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