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茉荻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2)日表示,由於COVID-19疫情嚴峻,而我國仍有境外移入確診個案。為降低國內社區傳播風險,及避免造成醫療體系負擔,自去年實施之秋冬防疫專案(109年12月1日-110年2月28日)將調整並持續執行,請民眾及醫療院所配合。
實施邊境檢疫! 入境者須附3日內核酸檢驗報告
指揮中心指出,為確保國內防疫安全,3月1日後,將持續邊境檢疫重要措施。搭機入境(或經我國機場轉機)旅客應出示「表定航班時間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及事前安排入境後之檢疫居所(如防疫旅宿或1人1戶在宅檢疫)。
且旅客須於「入境檢疫系統」線上切結符合相關規定,請民航局導督各航空公司確實把關。若發現檢驗報告不實,或拒絕、規避、妨礙相關檢疫措施,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69條規定,處新臺幣1萬至15萬元罰鍰。檢驗報告不實部分,亦將追究偽造文書罪之刑責。
落實社區防疫! 出入八大場所未戴罩即開罰
考量「醫療照護、公共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機關(構)」等八大類場所,具有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或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對象的特性,有較高的感染與傳播風險,將持續強制要求民眾進入上述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
若在上述場所內有飲食需求,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的前提下,可在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持續醫療應變措施 加強通報採檢、監測指標
此外,為降低境外移入個案,對國內社區傳播風險及避免造成醫療體系負擔,將延續秋冬專案加強通報採檢措施,包括醫療院所落實法定傳染病通報義務,持續監測「加強門診與急診社區感染肺炎病人篩檢」、「加強住院病人篩檢」及「強化醫療照護人員健康監測」等通報採檢指標。
至於臨床醫師,則應提高警覺加強通報採檢,強化社區監測疑似個案通報或轉介;同時並請地方政府持續督導所轄醫療院所,鞏固醫療院所防疫陣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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