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培妤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許多民眾若離開家鄉唸書、工作,都會有租屋需求,找到一間價格合適且住的舒適的物件也是許多人煩惱的問題;日前一位女網友就在臉書社團抱怨,自己花了一個月租金2萬2的價錢在台中租了一房一廳的房子,但漏水漏了2個月,屋內牆角竟長出一排香菇,讓她哭笑不得發文吐苦水,「到現在還沒處理好,房東是想請我吃香菇嗎?」貼文曝光不少網友也覺得相當誇張,還有人開玩笑喊「免錢加菜區」。
2萬2租一房一廳!租客崩潰:漏水漏2個月 牆角長成香菇園
一名網友昨(16)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發文表示,自己在台中租了一間一房一廳、月租2萬2的房子,並貼出一張「屋內照」,可以看出房內牆角一隅長滿整排黃毛,仔細一看竟然是「整排香菇」,讓該名網友無奈地說,「房東是想請我吃香菇嗎?漏水漏兩個月了都香菇園了!到現在還沒處理好,果然花錢買不到尊重」。
沒想到貼文曝光後掀起不少討論,有部分網友認為房租不便宜,「這個屋況2萬2太貴了」、「2萬2都可以付房貸了」、「台中一房一廳的房子,租金2萬2還可以租出去,這肯定有什麼特殊魔力」;另外也有不少網友開玩笑說,「自己的房間有植物園...」、「怕你晚上餓到,佛心房東」、「買不到尊重買到香菇了」、「生態體驗房」、「因為會長菇所以要2萬2,原來房東是菇農」。
此外,原PO也在留言處補充說明、感謝大家關心,並貼出「菇菇今日生長進度」影片,可以看出與昨日相比,牆角又長出許多朵「奮發向上」的深色大香菇,網友也提醒原PO,「太潮濕的環境對身體很不好」、「住久了會濕氣重、身體會出毛病」、「嚴重問題不協助,應該可以要求終止契約不扣押金吧」。
東西壞了房東都不修怎辦?司法院:可催告房東期限內修繕
而租屋族若是遇上「東西壞了房東都不修」的類似情況,司法院也曾提醒過相關問題,以《民法》第430條「租賃關係存續中,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應由出租人負擔者,承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繕,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承租人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也就是說,如果東西壞了,房客可以「催告」房東在相當期限內修繕;如果房東遲遲不理會,房客可以跟房東終止租約,也可以先自己請人來維修後,再向房東請款或是從租金中扣除。
司法院也提醒,東西壞了一定要跟房東說。如果房客怠於通知,例如房屋漏水,但房客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跟房東說,導致房東沒辦法及時維修、進一步造成房東的損害時,這時房客有可能要對房東負賠償責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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