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勞工居護 可領"傷病給付"最高5343元

高采葳 陳知學 報導  / 台北市

勞動部今(5)日宣布,放寬勞工保險條例!只要是確診的勞工保險人,無論你是居家照護,還是在集中檢疫所、醫院治療,如果勞工沒辦法工作,領不到薪水,就可以從第4天開始,請領傷病給付。但請領金額要怎麼算?如果以月投保薪資,最高4萬5800元來計算,民眾居家照護10天,最高可以領5343元。如果是因公染疫,請領職災傷病給付,居家照護10天,最高也可以領到1萬6986元

您身邊越來越多人確診了嗎,而就算輕症也無法出門工作,領不到薪水怎麼辦,勞工們的心聲勞動部聽到了,5日宣布只要有保勞保,不管你在醫院治療還是居家照護,沒辦法工作的人可從第4天開始,請領傷病給付,確診者楊先生說:「我這10天的薪水是領不到的,雖然跟原本的薪水有落差,但就是不無小補啦,稍微有補貼一些生活上的開銷。」

真的差很多,但這傷病給付該怎麼算?請領金額會以前6個月,您平均投保薪資的5成計算,以月投保薪資最高4萬5800元試算,從領不到薪水的第4天開始,勞工若要居家照護10天,一天可領763元兩天可1527元,三天2290元以此遞增,一直到10天最高可領5343元,若因公染疫,可選擇請領職災傷病給付,以職災保險投保上限7萬2800元來算,居家照護10天最高可領1萬6986元,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說:「從4月8號以後居家照護的人,符合我們勞保條例規定的人,都可以來領。」

雖說金額不多,但確診者每日攀升,勞保基金財務負荷的了嗎,勞動部說截至3月為止還有8400億,目前都在可承受範圍,畢竟沒人想生病,也讓有經濟困難的民眾不無小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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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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