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為了更有效提倡減塑,環保署4月底發布公告,自今年7月1日起,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在消費者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時,須提供與未自備飲料杯至少5元價差。麥當勞今(26)日率先推出「環保一杯起!」的優惠活動,自6月1日起凡自備飲料杯至餐廳購買飲料,無論大、中、小杯皆可現折5元。
環保一杯起 自備飲料杯現折「5元」
麥當勞為鼓勵消費者自備飲料杯,今(26)日率先推出的優惠活動,6月1日起凡自備飲料杯至餐廳購買飲料,無論大、中、小杯皆可現折5元。
另外麥當勞也再強調,需自備「非一次用飲料杯」購買飲料才享有優惠,如寶特瓶、保麗龍、一般紙杯、外帶塑膠杯等容器,將無法協助盛裝與提供優惠。
為有效減少廢棄物產生,麥當勞除支持消費者自備飲料杯外,2021年開始與在地社會企業「好盒器」合作,於台南、台北的市區街邊或交通節點,共設置6台「循環杯自助租還站」方便消費者借用乾淨、消毒過的循環杯,或歸還使用過的杯子。讓忘了自備飲料杯的民眾也可以透過「循環杯自助租還站」借用循環杯。
7月新規將上路 詳細規定一次看
環保署於111年4月28日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今年7月1日起,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在消費者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時,須提供與未自備飲料杯至少5元價差,並要求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應自112年1月1日起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以減少一次用飲料杯用量,亦授權地方政府於113年12月31日前提報飲料店限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
環保署表示,為建立我國循環杯借用服務,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須免費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並規定112年至114年應提供服務之門市比率分別應達5%、10%及30%,一次用飲料杯年度減量率則須分別達15%、18%及25%;為使消費者了解業者是否提供自備優惠及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要求於營業場所應標示「自備飲料杯省_元」或「免費借用循環杯」字樣,每字邊長至少5五公分。
為減少一次性塑膠產品,除現行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連鎖超級市場依據「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原本就不得提供塑膠杯外,另配合聯合國環境大會111年3月2日宣示規劃於2024年擬定塑膠減量公約,並參照現行對免洗餐具管制方式,考量各地限制使用對象特性及區域條件等差異,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於113年12月31日前提報飲料店限用包括發泡、未發泡之石化基塑膠、生物基塑膠及生物可分解塑膠等各式一次用塑膠飲料杯實施日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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