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慕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夫妻間除了感情、生活習慣的磨合外,彼此之間的財產也需要協調溝通。就有一名女網友表示,男友希望她把自身房產賣掉,未來到台北一起買房,在存到頭期款前,先住在公婆家,不過她越想越不對勁,因此發文尋求網友意見。
男友存款僅10萬 卻想在台北買房
這名網友在Dcard上以「賣掉婚前房產,到公婆縣市買房」為題發文,提到男友是台北人,而自己在台中有穩定工作,並擁有一間1千萬出頭、在台中的房子,但她男友卻希望她賣掉房子,「來當作一部分頭期款,一起負擔台北的房子」。
不過男友的存款只有10萬,距離買房還相當遠,即使在存到錢之前可以暫住公婆家,但她心裡仍感到不平衡,「怎麼想都覺得有點不開心,為什麼要我放棄原本的工作、資產、家人,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還要在存到台北高房價頭期款前跟公婆住!」
天方夜譚!網友狂勸退:不要賣
許多網友看到後都紛紛勸她不要把房子賣掉,「堅決不要!賣了再買就會變成理所應當的你跟你先生的共同擁有,就算公婆再好也會當成理所當然」、「這間房子就不用賣啊,留一間房子,以後怎麼了至少還有地方」。
也有網友認為男友存款只有10萬,買房根本是天方夜譚,「他存款才10萬是要買什麼房子?」、「存款10萬,買個X」、「覺得男友跟公婆都想佔妳便宜,存款才10w買房根本天方夜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