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奕君 張肇元 報導 / 新北市
車道上隨意開門下車最高會被開罰3600百元,一名女子疑似酒後搭車,要求司機來回趟,遭到司機拒絕,女子一氣之下居然直接開車門下車,直接擊落後方機車騎士,載客的計程車司機也說看到乘客要下車時已經開口阻止,但女子不理會直接開車門,現在不只被開罰,還要賠償兩方車損。
前方計程車,突然放慢速度,接著車門打開一個縫隙,旁邊穿桃紅色衣服的騎士,轉頭看了一眼,沒想到下一秒,車門整扇打開,撞到旁邊騎車的夫妻,一名女子氣呼呼的,在路中央下車往路邊走去,騎機車的夫妻看傻眼,低頭才發現腳受傷了,原本以為是計程車司機,讓乘客在車道下車,一問才知道,原來是乘客生氣,執意要開門下車。
計程車司機說:「她準備要開車門我就先制止她,就跟她說這邊不可以下車,這邊有車子,那個摩托車停在我旁邊,所以他被車門給揮到。」司機也很無奈,表示當時在車上,女乘客說,要去林森北路拿東西後再搭回來,請司機臨停路邊等待,駕駛說只能載單趟,而且臨停會被檢舉,女乘客很生氣,就直接開車門下車,把旁邊的機車騎士和乘客撞傷。
三重交通分隊副分隊長楊茗訸說:「計程車司機跟乘客的口角,乘客執意開門下車。」警方表示路中央開車門,最高可以開罰3600元,而除了罰單,還可能要賠償車損的部分,警方提醒,要等車子靠路邊停,才能開車門,也建議最好兩段式開門,避免突發狀況,而且再怎麼生氣,都不要在路中央開車門,否則不只被罰還可能釀成車禍傷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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