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品瑄 楊文尚 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一名女騎士,日前行經三重,趁停黃燈的時候摸了一下手機,但過沒幾天,就收到罰單,讓她無法接受,忍不住PO文問,「只是摸手機1秒,也要罰1千塊嗎?」,對此警方回應,違規不分時間長短,依照現行法規,只要有「手持」碰到手機,就可以開罰。
女駕駛停在路口,手舉起來似乎在摸什麼東西,沒想到這個舉動,害她吃上罰單,非當事騎士說:「很誇張啊是真的很誇張,啊你不要在開車的時候看就好了啊,你停紅綠燈可以看啊。」非當事騎士說:「很危險啊,就不要看就好啊。」
事發就在,三重中興北街光華路口,民眾看到這一幕拍下來檢舉,騎士過三天就收到罰單,但她喊冤,只是碰了一下手機又沒有使用,也沒打電話,一秒而已也會有礙駕駛安全嗎,三重分局交通組組長吳明鴻說:「只要是行駛中或等停紅綠燈,一旦手持手機就是屬於違規行為,那本分局如果有這類的情形,將依道交管理條例第31條之1予以開罰。」
不管時間長短,只要有使用手機就是違規,但目前法規只規範「手持」開罰,像是外送員最常用的手機支架,還無法可罰,不過警方提醒千萬別鑽法律漏洞,否則最後賠上的恐怕是自己的人身安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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