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孟蘭 楊宗穎 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彰化鹿港一名王先生,因為開車右轉沒打方向燈,被後方車輛檢舉,9月收到罰單後,就乖乖繳了1200元罰鍰,沒想到最近又收了一封掛號信,他以為是另一張罰單,結果竟然是罰單退款通知書,1200元又回到他的口袋,為何能退款?警方說因為一名員警登載的罰單,有另外一件違規案申訴,
王先生收掛號信收得心情七上八下,因為他9月收到一張罰單,開車經過這個大路口,右轉時沒打方向燈,被後方車輛拍下來檢舉,照片拍得清清楚楚,他也乖乖繳了1200元罰鍰,隔了沒多久郵差又來門鈴。王先生說:「結果拿到的居然是監理站的公文,公文說我這一個罰單,就經過警察局那邊的,確認之後說是免罰的,所以叫我去申請退費,有得撤銷就當作是天上掉下來一個禮物。」
王先生喜出望外,繳了1200元的罰鍰竟然還可以退款,讓他開心得不得了,也想不透怎麼會有那麼好康的事情。彰化鹿港警分局五組組長黃元宏說:「有其他的一個違規人申訴,那我們在查證的時候,發現有舉發未符合程序的狀況,所以我們就一併跟他做撤單的動作。」
彰化監理站副站長陳洽文說:「如果紅單的違規日及入案日,超過2個月以上是不得舉發的。」經過這次荷包失血又回血的歷程,王先生說,他心情忽悲忽喜,以後也會遵守交通規則不要違規。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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