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在地48年市場喊搬遷 攤商集結抗議

徐孟蘭 張智鈞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大里跟太平區交界的十九甲早市場,有40多個攤商集結抗議,他們收到公文4月底全部要搬走,攤商說,他們在當地做生意已經48年,是附近居民習慣消費的市場,還成立攤商協會,跟國有財產以每個月3萬多元的租金簽約租地,合約還有4年,卻接到公文說他們違反都市計畫法,市場蓋在住宅區上,不能有大型商場,因此必須遷離,讓攤商無法接受。

菜市場一早很熱鬧,上門採買的婆婆媽媽手上都大包小包,生意好攤商們卻高興不起來,因為他們接到通知,這座位在台中大里和太平區交界的十九甲早市場,最近接到公文要求他們4月底前要全部搬走。記者VS.攤商說:「(這個市場做多久了),我們這個小孩還沒生到現在,好像天堂掉到地獄去,收了就沒有飯吃。」「都沒有給我們任何理由說,有配套措施說,妳可以移去別的地方還是什麼,都沒有完全沒有。」

攤商們直呼不可思議,經常來這裡買菜的婆婆媽媽們也無法接受。民眾說:「習慣在這邊購買了。」「平常在這邊出入都很習慣了,現在突然說要拆掉,這些老人家要去哪邊。」來這裡買菜的大多是住在附近的居民,已經習慣在這裡消費,攤商也很無奈,說他們在這裡做生意,已經48年了,場地也是跟國有財產署合法承租,每個月租金3萬多元,還有4年多才到期,卻接到公文說他們違反都市計畫法,在住宅區上,經營大型商場。

台中市議員江和樹說:「他們用的是什麼電你們知道嗎,第一個是營業電,營業電不是住宅用電,你跟人家收這個營業電,代表人家可以營業啊,人家可以做生意啊。」而租地的國有財產署則表示,如果承租人使用有違法會中止合約。國產署租賃科科長嚴佳雯說:「它有做改善,然後都發局也認定說它改善結果是沒有繼續違反的話,那我們的租約就繼續承租。」

攤商們在市議員的陪同下舉布條抗議,希望市府幫忙,都發局表示,市場在住宅區用地上營業確實違法。台中都發局都計測量工程科正工程司周宏昇說:「有40個攤位在使用,那本案住宅區做為大型商場使用的限制規定,已經違反都市計畫法,112年1月30日已經裁罰行為人6萬元在案。」市場管理單位經發局則說,十九甲市場4月底要撤離,攤商可以轉去其他私人地點營業,如果要轉去公有市場擺攤,經發局會協助登記申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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