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國民健康署今(14)日表示,《菸害防制法》於今年3月22日修正施行,重點包含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包括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全面禁菸;酒吧、夜店於獨立空調及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外,不得吸菸,除了盼癮君子自重,也呼籲各個場所負責人善盡督導管理,避免受罰。
依《菸害防制法》第18、19條規定,應明確列出室內外禁止吸菸之場所及相關管制措施,包含禁菸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如果設有室外吸菸區,除了要有明顯標示外,其面積不得大於該場所室外面積二分之一,且不得設於人員往來必經之處。
為了維護民眾健康權益,地方衛生局持續將禁菸場所列為年度稽查重點,經查獲違規情形,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處場所負責人最高新臺幣5萬元罰鍰;吸菸者則處最高1萬元罰鍰,呼籲民眾別心存僥倖,於禁菸場所違規吸菸,也請各場所負責人善盡管理責任,以免受罰。
據國健署最新統計,截至今年7月25日止,針對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8、19條之案件,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已累計裁罰處場所負責人123件及吸菸者289件,裁罰金額分別計新臺幣149萬元整及55萬8,000元。
國健署也指出,世界衛生組織(WHO)估計,每年有超過800萬人死於菸草的使用,接觸二手菸草煙霧每年導致120萬人死亡,其中大多數是婦女和兒童;同時提醒民眾,許多吸菸人士認為,只要在通風處抽菸就不會有二手菸、三手菸的問題,實際上,即使是在室內吸菸時,使用風扇、空調、空氣淨化器或通風設備等,都不能消除二手菸,任何暴露濃度均會危及身邊的人。
實證研究表明,即使接觸二手菸很短暫,也會立即傷害健康,不吸菸的成年人因二手菸引起的健康問題,包含冠心病、中風和肺癌,以及對婦女的生殖健康造成傷害,其中包括嬰兒低出生體重。此外,對嬰兒和兒童傷害也不少,會導致嬰兒猝死症、呼吸道感染、耳部感染和氣喘發作等。
國民健康署呼籲,癮君子愛家人也敦親睦鄰,勿在家中或陽台、廁所吸菸,要尊重不吸菸者拒吸二手菸的權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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