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宗良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國民健康署今(13)日今日表示,「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已於112年1月1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未來將擴大禁菸場所,納入大專校院、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以及未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的酒吧與夜店,新法待總統蔡英文公布後,將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
未設室內吸菸室夜店酒吧 未來一併禁菸
「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於12日三讀通過,新法擴大禁菸場所,納入大專校院、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以及未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的酒吧與夜店。
國健署說明,此次修法也將「未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的酒吧與夜店一併納入禁菸場所,並使吸菸者與非吸菸者有效區隔,以達有效管制公共室內場所之二手菸害,營造一個對大眾無菸害且相互尊重的消費和娛樂環境。
國健署提醒民眾及業者,務必留意新法禁菸場所相關規範,不得於禁菸場所吸菸,且應於場所內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否則違法須受罰,如遇到禁菸場所有其他人違規吸菸,可請員工協助勸阻,各地衛生局也會將持續派員檢查禁菸場所落實禁菸法令的情形。
二手菸對兒童危害大 且會立即產生影響
至於大專校院、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方面,國健署解釋,本次修法前,高中以下學校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場所,已納為禁菸場所,不過為加強保護兒少免於菸害,及因應提高禁止吸菸年齡至20歲,這次才修法擴大禁菸場所,範圍擴及大專校院全面禁菸,並將提供學齡前兒童教育或照護等服務之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一併納入禁菸場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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