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留意!「萬家香」攜帶式卡式爐不符規定 業者限期回收改正

中秋留意!「萬家香」攜帶式卡式爐不符規定 業者限期回收改正 | 華視新聞

殷名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中秋佳節將近,攜帶式卡式爐為國人於中秋節與家人或朋友團聚時,常用之烤肉爐具。為確保市售攜帶式卡式爐商品之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年間於實體店面隨機購買10件不同廠牌型號進行檢測,今(11)日公布結果,「標示查核」全數符合規定;不過「品質項目」計1件不符合,為知名業者萬家香的攜帶式卡式爐。

標準局表示,本次檢測「品質項目」不符合規定者計1件:萬家香的攜帶式卡式爐(BDZ-200-MS 3500S)經過檢測,構造檢查、壓力感知安全裝置不符合規定。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3條之1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屆期未改正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局呼籲,消費者應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攜帶式卡式爐」,並檢視外包裝中文標示的完整性,如廠商名稱、地址及型號等資訊;使用時,詳細閱讀說明書、警語及使用注意事項。點火前,必須先確認瓦斯罐是否裝置正確,確認無聞到瓦斯味後再點火,以避免發生危險。另為避免瓦斯罐過熱發生氣爆,使用攜帶式卡式爐時,不可雙爐或多爐併用,以及不要使用過大鍋具烹煮食物。

標準局指出,「攜帶式卡式爐」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進入市場銷售,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將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