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吃的羊肉是真的嗎? 消基會抽查市售羊肉 逾4成摻豬肉

你吃的羊肉是真的嗎? 消基會抽查市售羊肉 逾4成摻豬肉 | 華視新聞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火鍋普遍受國人愛戴,一年四季都可以吃,而肉品是吃鍋時必備的食材,除了豬、牛肉外,羊肉也是不少消費者吃火鍋的必點食材,尤其部分因宗教信仰不吃豬肉的人。不過,去(2024)年消基會於網路、傳統市場等地購買16件羊肉片商品,其中有7件測出豬肉成分,占比超過4成,且其中3件沒有明確標示含豬肉成分。

去年10月間,消基會在雙北的傳統市場、連鎖火鍋店及網路電商平台購買羊肉片,共購得16件樣品進行調查。消基會說明,16件樣品中,10件為包裝食品,另6件為散裝食品。

消基會表示,10件包裝食品中,有4件未依《食安法》進行標示,依《食安法》第47條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的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登錄;且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此外,調查的16件樣品中,有7件測出豬的成分,且其中3件沒有明確標示含豬肉成分。消基會提到,未明確標示可能違反《食安法》第15或28條,得依同法第45或49條,分別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或至少「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800萬元以下罰金」。

消基會建議,購買羊肉品前,務必檢視產地標示或履歷標示,如果是去飲食店、餐廳等地用餐,應先審視現場相關標示或詢問店家食材來源、出處,或觀察業者有無公布採購單據作為購買的依據,以確保商品符合預期。

消基會指出,歐盟針對食品摻偽問題,以詐欺加重論罪達到嚇阻食品摻偽現象,呼籲主管機關應比照修法,加重刑罰,維護消費者權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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