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漢生 報導 / 台南市
台南有一棟住宅大樓貼出公告,原來是有住戶在凌晨兩點刷馬桶,讓另外一名住戶覺得很吵要求管委會貼告示,雖然很多人會想說半夜掃地又不妨礙別人,但打掃噪音的確讓很多住在大樓裡的民眾感到困擾,在高雄也曾經有過一個民事判例,就因為在深夜、凌晨拖動桌椅產生噪音,一審判決精神撫慰金21萬元。
刷馬桶清潔溜溜,但這樣的聲音,居然會吵到讓人受不了?台南一棟住宅大樓,貼出這份公告,有住戶半夜1點54分刷馬桶,迴音相當大,請於半夜10點到清晨7點放輕動作,打掃噪音是很多住大樓民眾惡夢,包括夜半的洗衣機,拖行桌椅的聲響讓人睡不著,雖很難構成連續噪音開罰,但遇上這種狀況怎辦?
台北這名男子不滿樓上腳步聲大,用登山杖敲擊天花板或狂拍鐵門,鄰居兩年提告四次,一開始只錄音沒成功,之後加裝監視器和麥克風,統計出這段期間共敲天花板2萬次,讓法官依強制罪判男子6個月徒刑。
高雄這名住戶也是亂咆哮、丟東西,2個月內妨害安寧報案件數93件,讓社區8成住戶211人聯合提告,最後法官判他三個月內強制搬離,所以遇上類似狀況就算環保局不罰,還是可以透過錄影錄音蒐證,管委會、報案記錄,跟聯合其他住戶提告等方式,保障自己住的權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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