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天劇場被拆光 包商遭移送法辦

吳烈安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在日據時代興建,有85年歷史的台中天外天劇場,被行政院撤銷暫定古蹟身分後,地主沒申請拆除執照,就違法動工拆除,遭到都發局,裁罰1萬元。事後地主還是不理會,將整座天外天劇場,夷為平地。都發局依照違反建築法,將拆除的工程包商送辦。這是台中市縣市合併後第一件,因為違法拆除被送辦的案例。

滿地的殘磚破瓦,從日據時代興建,已經有85年歷史的台中天外天劇場,被夷為平地,附近居民說:「小時候很風光對啊被拆光也沒辦法啊。」附近居民覺得很可惜,因為天外天劇場在1936年啟用,是台中第一座電影院和劇場,更是當年台灣最大的歐式劇場,一度被文化部列為暫定古蹟,但去年被行撤院撤銷後,地主沒有申請拆除執照,就委託包商違法拆除。

台中都發局從1月開始,勒令包商停工7次,還開出1萬元的罰單,但地主和包商無視命令,將整座建築物夷為平地,都發局依照建築法,將施作工程的包商送辦,台中都發局長黃文彬說:「他違法復工制止不從,縣市合併到現在,這應該是第一個,因為沒有辦理拆除執照,移送的一個案子。」

都發局說,依照建築法,違法施工的包商,可以判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不管結果如何,有85年的天外天劇場,已經變成殘磚破瓦,再也無法回復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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