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季霏 採訪/撰稿 吳之銓 攝影/剪輯 / 台中市
台中曾經相當知名的「天外天劇場」,是台灣1930年代最華麗的歐式劇院,也是台中最後一座、日治時期的劇院。多年來,文史團體呼籲,希望將它列為歷史建築來保護。但歷經三任市長、兩次地方審議,都決定不予保留。2020年4月,所有權人進行拆除的當天,文化部卻緊急介入,並公告天外天劇場為「暫定古蹟」,勒令停止拆除。天外天劇場,曾經見證了日治時期的台中歷史風華,不斷被轉賣之後,也曾經淪落為台中最不堪的風化區。為什麼天外天劇場無法被地方的審議委員會、認同?卻又被中央視為珍貴的歷史資產?華視新聞雜誌獨家取得地主的同意,深入已經被封閉的天外天劇場,帶您一探,這座建築的百年孤寂。
台中後火車站隱藏一個日本時代的歐式劇場,1930年代它見證地方仕紳吟詩作對的風華,1940年代它躲過二次大戰美軍的空襲砲轟,1950年代它淪為台中人難以啟齒的風化場所,2020年4月2日地主決定拆除但是….,聲援文資保存民眾VS所有權人你們這樣已經違法了說:「違什麼法,現在暫定古蹟你們不能拆,暫定古蹟在哪裡,文化部的人都來了,新聞都講了,新聞講這東西有爭議,你們是不是地主嘛,可是我們是台中市民,這是公共的文化資產,還公共?好啦別吵啦」。
鄭先生土地持分所有權人這就像一把利劍啊說:「對地主聽到來講又是噩夢的開始,這是一個有審議結果的案子啊,中央為什麼你要這樣子干預呢」,拆除當天地主依法處置私人資產,但文化部一道緊急命令,將天外天指定為暫定古蹟,這是六年來,天外天第三度逃過被自己的主人夷為平地的命運,怪手停了下來,天外天也再度被封鎖,然而外界好奇的眼光隨著它戲劇化的發展,與日俱增,採訪當天就有觀光客想來一探究竟,通通被拒於門外。
土地持分所有權人陳先生說:「之前還有人要來拍婚紗,我們不讓他進來結果還跟我們大吼說,這不是公共財嗎,我們為什麼不可以去拍,我說你今天這是私人產權,這不是公共這不是市政府的財產」,經過溝通,地主第一次同意媒體進入拍攝,天外天到底是什麼樣的一個地方。
土地持分所有權人王先生說:「這邊這個地方,這邊有個斜坡下去,其實就是建一個釣蝦池,這邊其實就是一個營業場所,你可以看到地上有很多的停車格有沒有,其實當初釣蝦池的客人可以來這邊停車,這邊風管有沒有,其實是當初冷凍庫排熱的,就是一個冷凍風管上去,鋼筋裸露,這是危險的一個指標,然後再來就是梁柱破壞掉了」。
天外天的現況是個危樓,曾經它被轉手經營冷凍廠,也做過釣蝦場鴿舍,甚至還有更不堪的歷史,土地持分所有權人王先生說:「這邊就是以前的紅燈區,這一排建築物都是,當初是合法的,都是合法的公娼區,這邊現在完全沒住人了,也都撤掉了,這裡面是屬於(天外天)也是啊也是啊,就是剛剛(天外天)的二樓啊,這裡可以上到二樓」。
天外天的後門緊鄰公娼區,1956年台中市議會通過設風化區之後,這一帶就成了台中人的禁忌,風化區釣蝦場冷凍廠或是鴿舍,這樣的建築物是具有文化歷史的保存價值嗎,當然不是,天外天的價值,要追溯到80多年前,1936年台中的望族吳子瑜,耗資15萬興建的天外天劇場正式開幕,當時火車站的興建經費不過8萬圓,吳子瑜大手筆,選在漢人聚集的南台中,蓋出當時最豪華的歐式圓型劇場,長達18.65公尺的圓頂跨距,是同時期建物中最大的,華麗程度媲美東京寶塚劇場,
興建者吳家後代李宜芳說:「鐵軌之前西半部是日本人生活的區塊,那東半部這邊就是農工,就是以台灣人農業工業的重鎮,他是懷著一種國族的情懷,他想要復興,他想要繁榮南台中」。
中興大學台文所兼任教授廖振富說:「一方面他可以當作一種文化娛樂休閒的投資,二來更是想要展現他的一種豪氣,或者也許有那麼一點跟日本人別苗頭的意味」。
即便在80多年後,殘破的廢墟中,仍透著天外天當年的建築美學,這座可以容納630個座位的劇院,上演新劇京劇,地方仕紳如林獻堂櫟社成員,都是座上賓,甚至吳子瑜經常邀請文人雅士,舉辦詩會。
李宜芳興建者吳家後代說:「它其實是一個歷史交會點,當時的文人比如說櫟社,或是林獻堂或是蔣渭水等人,這些文人吟詩作對的地方,這樣一個地方我覺得它是一個歷史記憶」。
中興大學台文所兼任教授廖振富說:「我們要回憶歷史,回想過去的文化,發生過什麼事,有什麼人在這裡活動,有什麼故事,你如果沒有一個具體的空間存在,其實很難想像出來」。一度因為戰爭被迫停業的天外天劇場,在戰後恢復營業,因為票房不佳加上吳子瑜病逝,1948年天外天劇場轉手出售,改名國際戲院。
李坤城音樂人(南台中居民)說:「我們小時候小孩子看電影不要錢,但是一定要有大人帶,所以我就很賊,我每天在戲院門口,阿姨阿姨電影唱國歌了,唱國歌了快開演了啦,帶我進去,我只要站在她前面她拉著我的手,我進去就不要錢」。
混戲院的方式,是許多南台中在地囝仔的共同回憶,從歌仔戲黃梅調看到共諜片,梁山伯與祝英台的轟動,在國際戲院連續上映半年多,接著歌星隨電影主題曲登台演唱,國際戲院見證台灣的流行樂史,羅大佑所唱的「火車」就隱含天外天的回憶,李坤城音樂人(南台中居民)說:「我們在台中成長的人,天天都想去台北打拚,所以台北是一個繁華的世界,所以寫到副歌時,想要讓出外的人飛向一個繁華世界,然後一站一站過過停停,男兒的天外天」。
李坤城音樂人(南台中居民)說:「以前小時候都聽長輩說天外天,天外天這詞怎麼這麼好,人上有人天外有天,所以它在想像上,沒有人知道我在寫的是我台中的這個,國際大戲院天外天,但是從字義上他們也會覺得這個意境很棒」。
然而戲院的經營,在1956年被納入風化區後愈走愈艱難,不斷易手轉賣,冷凍廠釣蝦場,每改建一次就毀壞一次,典雅的木窗加上鐵窗,日治時期的馬賽克磚一片片剝落,好長一段時間,它成了都市毒瘤,沒有人願意為它駐足,直到文史團體尋訪台中的記憶時,發現蒙塵的珍寶,台中後驛冊店文史工作者李承允說:「日本時代最後一座台中的老戲院,還藏在後車站的巷弄之中,它的資料也是慢慢地去把它找出來,台中以及台灣,大大小小的歷史片段,它都牽扯糾葛在一起,是非常豐富精彩的一個劇場建築」。
2014年3月,文史團體提報天外天為歷史建築,卻因為當時資料不足,台中市府委託專家組成的文資審議小組,以主體損害嚴重,不予指定歷史建築,而隨著文史資料愈挖愈多,有人為他寫書,有人為它架網站,建築系學生為它做模型,吳家後代甚至跨海投資拍攝紀錄片,文化部也編列三百萬,讓台中市政府委託朝陽科大老師邱建維,做詳盡的調查報告,但再次闖關提報,仍被打回票。
朝陽科大建築系助理教授邱建維說:「一開始我們提出的文資價值面大概有八項,但是審查過程裡面,其實滿多委員說這已經之前討論過了,這不能算新事證」。
台中市文化資產處處長李智富說:「去推翻以前的審議結果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雖然我們邱建維老師團隊做了很詳細的一些調查,但是這些調查沒有跳脫,104年那時候審議的裡面的相關的,一些討論的事項內容,所以還是維持原來的決議這樣子」。
就在台中市府依法,准許地主拆除時,突然被文化部打臉,依文資法暫定古蹟不准拆,陳先生土地持分所有權人說:「我們覺得,不但沒有尊重,而且覺得是很受傷,等於是你政府愛怎麼玩就怎麼玩,你政府不是一體的嗎,怎麼會這個政府說OK,那個政府說不OK呢」。
到底是什麼原因,在同樣的文資法底下,地方和中央政府不同調,文化部文資局古蹟聚落組組長張祐創說:「在私有的財產裡面,經常是面臨這樣的一個困境,其實天外天不是特例,文化資產價值評估出來覺得它有保存的價值,最後委員還是可能會考慮到它是私有權」。
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之財產權,第166條也指出,國家應保護有關歷史文化藝術之古蹟古物,當兩者衝突時,審議委員會中不能說的秘密浮現,是不是所有權人不同意指定,就要閉眼看不見它的文化價值呢。
前台中文資審議委員蘇睿弼說:「中城再生文化協會理事長,有人就會認為它已經破破爛爛了,我們真的要再花公部門的資源把它修起來嗎,有人會認為既然產權人都不同意被修起來,那公部門為什麼要去扮演壞人」。
文資法1982年實施以來爭議不斷,癥結點是,處理私有產權的配套措施不足,台中市文化資產處處長李智富說:「之前的修法大家比較詬病的就是說,文資法修法都是對於所有權人的限制,或者是處罰,獎勵措施或者補償措施其實是不足的,現在最重要要修法的,是要去彌補獎勵或是補償的這個措施」。
文化部文資局古蹟聚落組組長張祐創說:「政府機關可以編列預算去做價購,另外也有可能,如果說有適當的土地可以以地易地,這個未來都會在我們的新修法的,文資法裡面」。
增加所有權人的補償權益,讓審議過程透明化,都是文資法目前修正的方向,天外天歷經兩次審議,拖延6年無法定案,文資法能否解套創造雙贏,各方都在期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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