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有攻擊性 公園遛馬最高罰1萬

恐有攻擊性 公園遛馬最高罰1萬 | 華視新聞

王詩涵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有民眾,在市中心的夏綠地公園,遛起一匹大馬,畫面全被民眾拍下,民眾很驚訝,也不敢靠近,台中市建設局認為,馬屬於動物而不是寵物,可能會有攻擊性,依據自治條例,可以開罰兩千到一萬元罰鍰,實際找到飼主,他說不知道有這個規定,以後不會再到公園遛馬了。

一匹大黑馬,出現在台中市,市中心的夏綠地公園,飼主用牽繩牽著牠,牠繞著飼主轉圈,民眾,來公園,看到這景象,很驚訝,沒想到這裡除了遛狗還有人來遛馬,民眾說:「(遛了)20分鐘左右喔。」民眾說:「比較不適當畢竟這個是市區嘛。」民眾說:「假如不影響人家大家也很高興啊,很多人沒看過馬。」

實際找到飼主,他是在附近開劍道館的館長,說馬是認養的,會帶到公園去,是要讓馬運動並且接觸人群,馬匹飼主李鴻明說:「其實民眾常常跟牠合照啊,滿喜歡接觸牠的。」不過帶馬到公園放風,台中市建設局說不行,台中市建設局專門委員徐守全說:「像一般動物牠都有攻擊性,基於維護市民的安全,我們基本上是禁止動物帶到公園裡面來。」建設局說馬是動物,台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有規定,禁止飼放動物,公園也有設立告示牌提醒民眾,如果飼主再到那裡遛馬就要開罰兩千到一萬元罰鍰,而馬飼主則表示,不知道有這個規定,以後不會再帶馬上公園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