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車變道路惡霸? 立院:駕駛證件早作廢

簡名杉 梁宏志 報導  / 台北市

又是耍特權嗎?台北市一名小黃駕駛,遇到一台BMW轎車,駕駛二度攔車,疑似是不滿他在上個巷口不禮讓他,就失控嗆聲,還噴辣椒水攻擊,小黃駕駛更控訴,對方仗著有立法院得通行證還打電話到車行,說自己是「立法院人員」,要他車行交出個資,立法院回應,這張「停車證」已經作廢,但到底是哪位委員的座車則無法透露。

白衣男子氣沖沖下車,開來的黑色轎車,直接插在計程車前方,停在路中間,完全不管交通,他的車上還有立法院通行證,卻衝下來飆罵小黃駕駛,到底在氣什麼,時間回到前幾分鐘,前面的小黃佔到黃色網狀格,擋到了要出來的黑色轎車,司機已經後退,黑車還想直接鬼切進車道,司機覺得挑釁不想讓他過,雙方發生第一次衝突,開到下個路口之後,黑車駕駛越想越生氣,直接違規擋車。

第二次衝突時,黑車駕駛還拿出辣椒水要攻擊,直到當事人說要報警,黑車駕駛才離開,更扯的是,過幾天當事人竟然接到,自稱立法院打來的電話,要對他施壓,當事人謝先生說:「已經下班了,然後呢,剛好有個在值班的人員,他就接到一通,自稱立法院打來的電話,他就要求,這個人員開電腦,他要我車牌號碼的個資。」立法院表示,那名駕駛的證件早就已經作廢,雖然當事人事後並沒有報警,但惡意逼車跟違規占用車道,屬於不當駕駛行為,最高處2萬4千元罰鍰,還可能觸犯刑法強制罪,ㄧ時衝動致人於危險,可是要付出代價。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