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吉祥物原型被翻出 社會處:經原作同意 仍有人覺得可愛

彰縣吉祥物原型被翻出 社會處:經原作同意 仍有人覺得可愛 | 華視新聞
圖片翻攝自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 臉書

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彰化縣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及救助科最近舉辦「志願服務吉祥物」命名活動,而吉祥物的外觀用彰化縣的地圖作為設計,但外觀引起網友們的關注,網友們覺得吉祥物長得像「粉粿」、「多力多滋」、「布丁被車輾過」,更有網友笑說「彰東西」、「彰郎」、「彰彰包」、「彰抹布」等。有眼尖的網友發現,吉祥物與原本設計的樣子好像不太一樣。

圖片翻攝自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 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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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吉祥物引熱議 眼尖網友發現原型

有網友發現,此次舉辦的命名活動主角原型,疑似就是彰化縣政府社會處於去年11月舉辦「彰化縣志願服務Logo設計徵選活動」的優等獎。根據作者的設計理念指出,以彰化地圖身穿志工制服向前奔跑為意象,做為志工為服務他人之心,奮不顧身地向前,因為有他們犧牲奉獻的精神,讓彰化這塊土地充滿愛的能量。

有不少網友發現此設計與吉祥物的外觀相去甚遠,像是原本志工的外套、整體外觀及造型都不太一樣,有人說:「怎麼跟新聞那隻看起來不一樣,有人知道嗎?」、「明明原版的很可愛! 可以尊重一下原設計者嗎? 改成這樣真的讓人很懷疑台灣的美學到底發生什麼事情!」等。

圖片翻攝自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 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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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翻攝自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 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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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回應吉祥物:設計經原作同意

彰化縣社會處社會工作及救助科接受記者電訪表示,去年11月「彰化縣志願服務Logo設計徵選」優等獎出爐後,就有計劃要製作「實體吉祥物」的設計,而徵選規章裡提到「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各項權利均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依著作權法得行使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 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佈、發行等之權利,均不另致酬。此外保有對於得獎作品之修改權,作者不得異議」。

雖然規章中有以上條件,社會工作及救助科表示,實體吉祥物的設計仍有詢問過原作者,也得到他的同意。而從平面Logo到實體設計中,部分因素考量,最終定案現在的形象。

針對未來是否會再做出調整,社會工作及救助科說,各方意見會虛心接受,也很感謝大家給予意見,而吉祥物還是有人覺得可愛,暫時不會做出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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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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