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孟蘭 楊宗穎 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彰化市知名媽祖廟南瑤宮,2年多前被1名周姓女辦事員監守自盜,侵占香油錢519萬元,被依貪汙罪判刑3年10月,但公所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歸還香油錢,卻被法院駁回,原因是彰化市公所是管理人並非所有權人,對此市公所不服,市長林世賢更說法官過度咬文嚼字會再上訴。
彰化市南瑤,香火鼎盛,經常有信徒到廟裡捐香油錢,而這間宮廟的管理單位是彰化市公所,兩年多前抽查清點香油錢發現少了519萬元,追查抓到是1名周姓女辦事員監守自盜,因此提告貪汙罪嫌,並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要追回被侵占的5百多萬,法院審理判決出爐,周姓女辦事員被判3年10月,民事的部分公所卻敗訴了。彰化地方法院庭長廖健男說:「彰化市公所對周姓被告,另外請求附帶民事訴訟賠償部分,本院合議庭則認為,因為彰化市公所是管理人,並非所有權人,因此予以駁回。」
法官認為,周姓女辦事員侵占的南瑤宮的香油錢,是屬於南瑤宮,不是屬於市公所的,但南瑤宮的管理單位就是彰化市公所。民眾說:「法官腦袋壞掉無理,這市公所當然有權利,不然要怎麼做管理員。」民眾說:「市公所既然是代理人,那它就有權利,幫南瑤宮提起,這不是多此一舉嗎,浪費司法資源。」
彰化市長林世賢說:「過度的這種咬文嚼字,我想公所雖然是代管寺廟室,但是它是直接有管理權的,法官的見解我們予以尊重,我們會改換1個身分,用南瑤宮的管理人再提起上訴。」一開始是用公所名義,去追討被侵占的香油錢,跟後來要改成用南瑤宮管理人的名義去追討,其實對象是一樣的,公所也只能尊重判決,已經和律師討論會盡快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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