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
您來看看ETC開辦到現在,問題有多少想裝機的大排長龍也苦等不到,沒裝機更是通通塞在人工收費車道,後來民怨高漲,ETC速限,從四十調高到五十,但更令交通部頭大的是,法院判決ETC決標過程違法,必須撤銷遠通電收得標資格,弊案層級越查越高,才剛上路四十天的ETC越走越跛腳。
二月十日ETC上路第一天,沒買E通機的人塞車,想買E通機的人又買不到,第一天就預告了這個政策前途多災多難。為了平息民怨,交通部緊急要求遠通提高使用率到4%,至於一邊走一邊研議的ETC車道違規罰則,一樣也是上路七天改三次,不過接下來面對的問題卻更加嚴苛,因為法院根本不承認遠通的最優申請人資格。連法院都不給交通部面子了,更何況一般用路人。
E通機裝機數不斷下降在交通部的要求之下,遠通只好動員集團股東衝裝機數,不過此時ETC評甄選不公,官員甄審委員索賄事件開始發酵,前交通部長林陵三的機要宋乃午,還有遠通股東公司精業科技的副理蔡錦鴻都被起訴求刑,逼的行政院都跳出來搬出解約大刀。短短四十天,ETC政策走的窒礙難行,不只塞住了高速公路,也塞住了新內閣,新部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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