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金改案 扁家等21人獲判無罪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等人,被控在二次金改案期間向企業索賄、洗錢。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認定證據不足,判陳水扁、吳淑珍、扁家子女,以及相關企業負責人等21人全部無罪。

  二次金改案要宣判,陳水扁被借提到法院,台北地院宣判,認定陳水扁與吳淑珍收受國泰蔡家五億元、元大馬家兩億元,難以認定,彼此有對價關係,而扁家洗錢部分證據不足,這些錢是貪污所得或是企業給的錢,因此包括陳水扁、吳淑珍、扁家子女,以及相關企業負責人等21人全部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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