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1 06:00

加班半年未補休 僱主須付加班費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現在勞工加班以後,若是選擇補休假,常常因為年度結束沒有補完,這些補休假就會不見,影響到勞工很大的權益,勞動部昨天與學者專家討論後決定要修法,未來每天的加班時數,若是選擇補休假而且沒有在半年內休完,就會強制老闆換做加班費,這項修法將會與周休二日草案於年底做夥提出,預定後年可以正式上路。上班的人說這樣很好,不過企業老闆批評人力調動可能會失去彈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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