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蘆洲一名車行維修技師,疑似因為超時工作,導致腦中風,但車行卻撇清責任,男子告上法院,法官認為,男子當月加班的工時高達106個小時,平均每天都加班4小時以上,認為中風和工作有極大的關聯性,判定是職災。
加班加過了頭,引起腦中風,導致36歲的許姓男子無法自理生活。在新北市蘆洲車行上班的許姓男子,原本是汽電維修技師,卻疑似因為超時工作,導致修車之後一起身立刻暈眩倒地,送醫診斷是腦中風,法院認為,許姓男子當月加班的工時高達106個小時,平均每天都加班4小時以上,認為中風和工作有極大的關聯性。但業者否認,還說雖然沒有打卡,但都有自行記錄工作時間。
照片中36歲的許姓男子,身材健壯個性開朗,卻疑似因為工作時間太長,導致他腦中風,現在連說話都說不清楚,妹妹說他多可憐,不斷練習說話,就是希望能快點回到正常生活。原本健康的身體,一夕間自我打理都有問題,原因就出在,工作的車廠裡面。疑似超時工作,導致太累腦中風,業者在許姓男子中風後,還記錄他曠職,並且將他解雇。
勞工局介入調查,發現許姓男子擔任汽修維修技師,每天早上十點上班,工作到深夜十點,平均一天上班上了整整12個小時,換算下來,他中風前的一個月,已經加班了106個小時,等於是每天超時上班4個小時。
修車廠業者不肯認錯,拿出工作紀錄表,但這些內容,全是業者自己紀錄的,和事實是否符合,還要進一步查證。法官判決,直到中風前一刻,許姓男子都在工作,而且加班次數很高,認為腦中風屬於職業災害,業者卻違法解僱,判決業者必須給付,許姓男子的薪資還有醫藥費,總共127萬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