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趙建銘交保 三度抗告遭駁回

 / 台北市

  檢方偵辦台開弊案,第三次所提出的抗告,遭到高等法院駁回,院方駁回的理由是趙建銘當時購買赴日本的機票,當時也一併購買回程機票。

  檢方並沒有實質證據證明趙建銘當時有逃往海外的意圖,而另一方面針對其他游世一,蘇德建等被告,因為保釋金額已經達到高標準規格,加上每一位被告在交保期間,都有準時出庭應訊,並未達到檢方所認定的串供逃亡的動機,因此駁回檢方提出的抗告申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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