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費報銷爭議 馬英九:未私用!

 / 台北市

  台北市長特別費,也傳出私人發票報銷事件,市長辦公室前秘書余文從九十二年一月開始,到今年六月份,陸續以私人大金額發票,幫市長核銷特別費,市府初步調查,認為秘書只是便宜行事,沒有半毛錢,落入私人袋。

  台北市長馬英九,一個月三十四萬的首長特別費,怎麼核銷?依照規定,一半不需發票,直接匯入市長帳戶,只需領據即可。至於需要發票的另一半,一般是由承辦人員,先墊付,再拿發票或收據請款,這次問題就出在,請款過程中,拿的不是實際消費的發票,是湊足一定款項,拿私人無關的發票去請款。台北市政府二度召開記者會,首先澄清,沒有半毛錢,落入個人口袋。

市府是在配合檢調調查馬英九特別費過程中,意外查出余文拿個人發票報帳,調出92.1到95.6,四十二個月之間,三千七百五十四張發票,逐一過濾,果然查出約九十張,名目不符的發票,金額大約八十萬元。 市府十月底就發現異樣,十一月十三日完成調查,並將報告送交檢調!也就是說,馬英九被約談當時,檢察官已經掌握相關案情!

原本只是配合檢調,追查特別費,不需發票的一半,沒想到卻查出案外案,連需要發票的另一半,也出現問題 為此台北市秘書長李述德,市長室主任鄭安國都自請處分,同時鄭安國甚至自動請辭,幕僚緊急滅火,設立防火牆,就是希望不要延燒到馬英九。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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