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看釋憲案

 / 台北市

民進黨團今天針對憲法第五十二條提起釋憲案,法界認為雖然時機敏感,可能會有過多政治聯想,但也可以藉此釐清憲法和總統職權。不過學界對於釋憲案中,要擴大解釋總統有關職權行為,可終身獲免刑事責任,都認為不太恰當。

民進黨團提起釋憲案,主張總統在任期內受到刑事豁免權保護,在任期內不應該被司法單位偵查,起訴或審判,卸任之後有關職權的行為,也應受豁免權保障。對此學界認為,這項釋憲案的內容,不論是出自政治或是個人動機,都非常不恰當。

學界指出,陳水扁總統在花蓮頭目津貼案中親自出庭,在國務機要費中也親自應訊,破壞憲法總統受刑事豁免權的機制,現在在國務機要費開庭之前提出釋憲,雖然時機敏感,但是也可以藉此釐清憲政體制,因此還是支持這項釋憲案。

此外,民進黨團針對總統之刑事豁免權提起釋憲案,由於總統職權和立法院無關,外界質疑這項釋憲案適格性可能有問題。對此,學界則認為,由於民進黨是透過提出法院組織法六十三條,有關特偵組可以調查總統的職權,認為牴觸憲法五十二條,總統之刑事獲免權的相關規定,藉此提起釋憲,適格性沒問題。(記者熊其娟、陳信隆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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