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出庭遭罰 陳唐山抗告

  國務機要費審理,法官傳喚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等五人,出庭作證,不過,陳唐山等人拒絕出庭,遭法官裁罰每人三萬元,對此,陳唐山等五人提出抗告。

  不過昨天下午,高院已經裁定抗告駁回,高等法院認為,證人本來就有出庭作證的義務,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要依法裁罰,也就是說,高等法院認定,陳唐山等人,拒絕出庭是無正當理由,應該要接受法官傳喚作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