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長特別費 一套法律兩種見解

 / 台南市

  對比日前結案的馬英九特別費,馬英九反倒被起訴,外界的疑問是,為什麼許添財沒事?難道檢方辦案兩套標準?這也讓馬英九辯護律師相當不滿,認為南北見解不同,如果馬英九的案子給南檢辦,是不是就沒事?

  一樣都是用首長特別費,但命運卻大不同,來比較看看,馬英九每個月特別費是三十四萬元,而像台南市長許添財則是八萬八千塊,其中一半特別費,使用是不需要發票的,而問題也就是出在這,到底是認定公款私用?還是實質補貼?高檢署查黑中心認為,特別費一定要用在實際的公務支出上,怎麼能說不知道,但南檢認為,特別費具有首長薪資補貼的性質,而且還具有爭議性,不能苛求首長承擔這個風險,而南北見解不同,也讓馬英九的辯護律師相當不滿。

  面對南北標準不同質疑聲浪,手上還握有民進黨四大天王特別費要辦的高檢署查黑聲明,貪污屬於重罪案件,所以台南地檢署的起訴,還要送到高分檢再議,最後結果出來之前,仍依照高檢署的標準,偵辦民進黨四大天王的特別費案件,只是特別費爆發,北檢南檢當初曾一起開會,但最後卻出現矛盾的結果,偵辦首長特別費的標準,到底要用哪一套的爭議,恐怕還會繼續發酵。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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