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08 11:58

傅崑萁涉炒股 二審判3年半 可上訴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花蓮縣長傅崑萁涉及合機股票內線炒股案,台中地院一審宣判,認定傅崑萁涉嫌配合上市公司負責人及股市名嘴張世傑炒作股票,並利用人頭帳戶進出,獲利高達九千六百多萬元,依違反證交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併科罰金五千萬元,上午高分院進行二審宣判,傅崑萁被改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併科罰金4000萬。

  

花蓮縣長傅崑萁涉及炒股案,台中地院一審宣判有期徒刑4年6個月,傅崑萁上訴,8號台中高分院二審宣判結果出爐,台中高分院認定犯罪事實明確,當時合機董事長兼總經理楊愷悌及副總因炒股失敗,透過關係找上當時是立委的傅崑萁,雙方達成協議,由合機公司提供2萬張股票,以底價15元供傅崑萁炒作,超過15元部分就當成傅崑萁的報酬,傅崑萁就找上股市名嘴張世傑,不僅在媒體鼓吹買合機股票,以大量人頭帳戶交易進行炒股,使合機股票從92年10月的每股15元,飆漲至93年1月的每股47元,牟取不法利益9600多萬元,後來傅崑萁透過證交所進行和解,高分院判決減為三年六個月,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定犯罪事實明確,改判有期徒刑3年半,如果不服還是可以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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