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7 12:00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前總統陳水扁,被指控教唆偽證案,一審判刑4個月,但今天撤銷判決,改判無罪。陳水扁,下了囚車、看起來氣色不太好,來到高等法院聽判決,全案是在民國95年,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時,認為陳水扁在檢察官傳訊證人、馬永成跟林德訓之前,把兩人找到總統官邸來商議,涉嫌教唆偽證,不過高院審理後宣判無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高等法院 前總統 陳水扁 無罪 教唆 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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