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9 12:00

公務員考績法修正 1~3%需打丙等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年底到了,上班族最關心的,就是年終領多少.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通過,明訂考績打丙等的比率,為1%到3%,不過被打丙等也別氣餒,因為十內年得到過一次優等,或連續三年甲等,就可以把丙等抵銷,不過一直沒改善,就會被降等、減薪,最嚴重將可能被資遣。

  公務員,年終怎麼算,怎麼領,以往考績規定,被打丙等的人數,從不得低於3%,不過這些人,有改過自新的機會了,十年內拿到優等,或是連續三次甲等,就可以將丙等考績抵銷,這個考績法修正草案,將送審立院

  銓敘部長張哲琛表示,因為在上屆立法院,司法和法制委員會審議通過的,已經修正到1%到3%,所以基本上我們尊重立法院,第二個是我們跟行政院協調的結果,有人數上的規定,,又可以功過相抵。

  會不會大家輪流拿丙等呢?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陳川青表示,機關或單位如果沒有符合,這樣的人數的時候,你們還是抓人湊人數,這叫做輪流。而且還很荒謬的就是說,你既然是那麼不好的丙等,你還有後功來抵前過,這不擺明大家輪流來吃大丙嗎。只是考績丙等,就沒有考績獎金,也沒有年終獎金,考試院會也決議,希望未來施行後,考績年終拆開算,讓吃大丙的公務員,沒有考績也能真正吃到餅,領個年終獎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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