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意萱 黃昭盛 報導 / 台北市
內政部長李鴻源宣布「以房養老」的政策,將在3月1號試辦,不過資格限制很嚴格,想要優先申請的人,除了要符合年滿65歲以上、沒有法定繼承人,而且單獨持有不動產之外,也沒有領取政府相關救助,未來3年試辦名額只有100名。
70歲的陳老太太獨居在家,除了陳老,只剩房子這個寶,誰來照顧才好?內政部推「以房養老」政策,給付金可以一直領到老,除了有性別考量、年齡高,或不動產的市價愈高,每月給付金額也愈高。
以70歲女性來說,不動產公告現值為500萬元,每月可領取1萬5000元,700萬元可領取每月2萬1100元。而75歲的單身老人,不動產公告現值為1千萬元,男性每月可領取4萬5,300元,女性則可領取3萬9500元。
不過,試辦時間是從今年3月1日到106年底,名額只有100名,限制是65歲以上、單獨持有的不動產價值、不超過中低收入戶標準,台北市上限為776萬元,新北市上限為525萬元,其它縣市上限為480萬元,金門連江是375萬元,申請的中低收入戶,不能有財產繼承人,也就是不能有配偶、子女和兄弟姊妹,抵押給政府的房地產,也不能有任何借貸、沒有領取任何政府救助津貼、沒有金錢借貸,才有優先申請資格,條件嚴苛。
這都是精算出來的,因為你的房子在鄉下,它的價值就比較低,但是相對的你鄉下的生活費也比較低,不存在公平不公平的問題。「以房養老」限制多多,不過如果申請過後,出現財產繼承人或是反悔了,想要收回抵押給政府的房屋,就必須把所領的錢給政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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