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7 12:00

127貪官鑽漏洞搶退休 領走2億!

李若慈 張肇元 報導  / 台北市

  貪官為什麼還能領退休金呢?立委指控,民國87年開始,有127個被判貪污有罪的公務員,因為在定讞前先辦退休,所以還是領到退休金,國庫算一算被領走將近2億元,立法院即將修法要通通追討回來。

  貪官污吏鑽法律漏洞,從民國87開始涉嫌貪污的530位官員,其中127人被判決有罪確定,卻還是可以領走將近2億元的退休金。立法院內要修法,最快臨時會就可以通過,銓敘部也強調,類似前消防署長黃季敏的案例,只要一審判決有罪,就不受理退休申請,避免未來還要追討。

  穿著白色外套,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收了1924萬回扣,還換成大量黃金,這貪的可都是風災時的救命錢,黃季敏獨厚特定廠商嚴重違法,但他是公務員,民國98年就已經申請退休,國民兩黨立委推動修法,要讓他把錢吐出來,立法委員李應元修法增列,判決緩刑到三年不扣退休金,三年到七年罪行,退休金打八折,若定讞七年以上重罪,全額退休金都會被追繳。

  修法期間,銓敘部也有因應辦法,銓敘部長張哲琛,防堵貪官污吏下重手,但像前經濟部次長侯和雄,因為治水弊案被判刑五年兩個月,退休金只打八折,前消防署長黃季敏,錢早就已經領走,也不見得追繳的回來,15年來至少已經損失兩億,修法成功,也只是補上破很久的大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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