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姿銜 蔡長剛 報導 / 台北市
未來在監獄的受刑人,又可能,減刑了嗎?因為現在全台49個矯正機構中,多達38個超額收容,國民黨立委以監獄人滿為患為由,提出罪犯減刑條例草案,主張被判刑一年半以內的罪犯,可以減刑,並表示已經獲得各黨派支持,但其實朝野立委,還是各有意見。
民國96年,解嚴滿20周年,當時在扁政府時代,實施減刑,從那次到現在,台灣監獄超收狀況嚴重,49個矯正機構中,多達38個超額收容,比例高達78%,現在國民黨立委廖正井,以監獄人滿為患為由,提出罪犯減刑條例草案。
草案內容包括,一般犯罪被判死刑,將減為無期徒刑,無期徒刑則減為20年,其餘罪刑減二分之一,不過如果涉及貪汙、賄選、殺人、強制性交等重大罪犯,被判刑1年6個月以上,則被排除在減刑範圍之外。但是草案內容,備受爭議,朝野立委更是看法不一,如果立法院順利3讀通過,預計影響6萬多監獄受刑人。
民眾關心的不是監獄有沒有超收,而是減刑後社會安全問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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