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前立委邱毅、台北市議員林瑞圖,遭高雄市長陳菊胞弟陳武進控告妨害名譽案,高雄高等分院今審結,判處邱6個月、林5個月確定。
特偵組偵辦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期間,邱毅、林瑞圖多次在政論節目指控陳武進是「南部圍標集團首腦、操控公共工程招標」,並介入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對地勇公司斷料,遭陳武進自行控告兩人妨害名譽。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邱毅和林瑞圖都否認涉及誹謗犯行,並要求法院調閱林益世案偵查資料,以證明不是無的放矢,但雄院審結,認定兩人毀損陳武進名譽,依誹謗罪分別判處邱毅1年、林瑞圖10個月,均得易科罰金。
邱毅、林瑞圖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結,依誹謗罪分別判處邱毅6個月及林瑞圖5個月,均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不得再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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