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初審 擴充憲法保障基本人權

立法院初審 擴充憲法保障基本人權 | 華視新聞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昨天(18日)初審將勞動權、環境權納為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並明訂國家應致力消除,因性傾向受到的歧視與不利益。不過相關修法送院會處理前,還需先經過朝野協商。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日前舉行10場修憲公聽會,18日首度舉行審查會,討論「人民之權利義務-人性尊嚴等項」相關修憲條文。委員會一直開到晚間7點左右,朝野立委達成共識,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之1草案,依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鄭麗君的提案為主,加入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李貴敏、民進黨籍立委尤美女修正動議,一併送院會朝野協商。

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之1草案明訂,任何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國家應採取適當措施消除所有因性別、性傾向、宗教、族群等而受到的歧視或不利益。同一條文也將勞動權、環境權納入保障,勞動者有組織工會、進行團體協商及集體爭意之權利,國家應予保障。人民享有健康、安全生活環境之權利。國家有維護自然生態及環境永續發展之義務。

初審條文並將媒體近用權納入保障,規定人民有知的權利、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自由。國家應依法確保傳播媒體的多元性及頻道資源合理分配使用。

(資料照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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