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羽蝶 報導 / 台北市
警政署要替員警同仁編列預算,採購「防護型噴霧器」,未來將成為警察的應勤裝備。
警政署表示,日後員警依法執行職務遭受強暴、脅迫、抗拒或其他事實需要,認為以使用防護型噴霧器制止為適當,且於口頭警告相對人後,仍不聽從時,即得使用,以達維持社會秩序和保障民眾安全之目的。不過 惟基於保護憲法所保護之集會遊行權,限縮此時不得攜帶防護型噴霧器。
警政署指出,考量辣(胡)椒噴霧器已為多數國家地區執法人員標準裝備,且體積小便於攜帶,可於近距離及最短時間反擊自衛不致造成重大傷亡,而辣椒精、胡椒等未具瓦斯化學成分,較使用警棍或警槍對人民身體侵害最小,用水清洗即可恢復等效能,故該署推動「防護型噴霧器」為員警應勤裝備,以增加員警執勤能量及保障人身安全。(圖/NPA 署長室臉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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