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民法修正案,要把同性婚姻合法化,卻遇到排山倒海的反對聲浪,一件單純的人權,卻有各式各樣的聲音阻撓「全民公投同婚法」、黨團的Line群組、反同民眾的責難電話、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頻頻「溝通」,也有挺同團體對法案盡速通過的期待,這些聲音都形成壓力,時刻重壓尤美女,也讓一向犀利冷靜的她,曾經瑟縮、發抖,甚至淚崩。
【同婚法必須過 基本人權】
《天下雜誌》報導,尤美女常提起,在法案通過初審前,她曾參加一場女同志家庭座談會,理解到台灣有很多同志家庭和孩子,正等待法律保障。
若同性婚姻無法合法化,她解釋,一旦生母過世,另一位母親也無法行使親權,只能看著小孩被社會局或是生母的家人帶走,就此成為法律上的陌生人。
談到這,尤美女的肩膀突然癱軟,下巴靠上交疊的雙手,終究沒忍住眼淚,「當了一輩子的人權律師,這麼多小孩的權益沒受到保障。為了這些小孩,任何委屈都能承受」。
尤美女說:「民主社會可貴的是有選擇權,可以自由平等表達愛跟感情,跟相愛的人結合在一起,而不是由一群人判定你值不值得被愛」,但黨內民進黨和在野黨國民黨黨內卻仍然有許多立委不退讓,讓尤美女十分痛苦。
1987年的國父紀念館事件,是女性爭取性別平等的轉捩點。那年國父紀念館以女性年滿30歲的理由,逼迫員工離職,引發婦女團體抗爭提告。尤美女和伙伴翻遍《六法全書》,竟沒有一條法律可以援用。
隔3年後,尤美女提出「男女工作平等法」草案,進入立法院,卻被工業總會列為「十大惡法」之一,立委更以議事杯葛。直到2002年政黨輪替後才正式通過。
【多項人權法案 都是尤美女修改】
從無到有的立法經驗,讓尤美女學會跟立法院打交道。但接下來要推動修改包括女性需冠夫姓、子女從夫姓與夫妻財產分配等民法親屬編,因顛覆傳統價值,需突破的門檻更高。
除了協商與遊說,尤美女和婦女新知基金會串聯婦女團體,發起萬人連署修民法,但政府仍堅持拒絕。直到大法官做出第三六五號解釋,確認民法親屬編中的「父權獨大」條款違憲,須在2年內修法。
史無前例的勝仗,帶動後續連串修法,包括民法親屬編修正、性騷擾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等,她無役不與。連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都說,立委中最了解婦女議題者,非尤美女莫屬。
這些修法進程也等於為後續同性婚姻合法,清除大部份的障礙。
「民法親屬編整個是我改的啊!」尤美女對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很有信心,因為沒有任何律師比她更了解民法親屬編的條文。
【反對聲音無不好 爭取過才懂珍惜】
然而,過去婦運是人民對抗政府,這次同志爭取婚姻平權,卻是人民對抗人民。「有人反對不一定不好。如果權利太容易掉下來,不會去用;爭取來的,才會用,」尤美女很清楚,權利不是憑空而來。
在婚姻平權法案立法過程中,她並不像外界所說的孤單。「很多力量相挺,我從來不是一個人,」尤美女心中有一長串「相挺」名單,立委段宜康就為她擋下許多黨內的攻訐。
立委許毓仁也在名單裡,這對盟友常一起討論如何用最好的方式通過法案,「他幫我承擔國民黨的反對勢力,」尤美女笑說。
【國民黨許毓仁 當尤美女盟友】
「她很真性情,不追求名聲,」許毓仁說,民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初審的前一天晚上,尤美女傳訊息說,需要他並肩作戰,希望他不要退縮。
很難不注意到,尤美女的黑髮中有幾撮挑染成酒紅色,「這樣比較年輕!」如果挑染彩虹的顏色?「我走出去可能會被打吧!」她大笑,似乎想蓋掉這些日子的苦澀。
尤美女一生圍繞著「人權」打轉。她的辦公室很亂,成堆的法案幾乎將她淹沒,助理也請了一堆人,和她一起追求台灣人權進步,她不在乎辦公室沒空間,只怕人權被限縮到看不到,甚至消失卻渾然不覺。(圖片來源/翻攝自臉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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