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4 20:21

焚化爐案判8年定讞 張榮味須入獄

綜合報導  / 雲林縣

前雲林縣長張榮味2002年擔任縣長期間,涉嫌在興建焚化爐時收賄3千萬元,更四審判決,依貪汙罪判刑8年、褫奪公權4年,確定須入獄服刑。

張榮味焚化爐弊案纏訟14年,判刑確定後,他本人沒有出面,但他透過親信表示這件事情都是不實指控,他認為是政治力的介入、司法不公,而這會不會影響到他妹妹張麗善年底的縣長選戰,現在都是外界關注焦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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