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蘇竣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前花蓮縣長傅崐萁因炒股案入監服刑,花蓮監獄今(1)日證實,在10月30日收到台灣高等法院公文,提借傅崐萁,遂在當天移監台北看守所。
前花蓮縣長傅崐萁因炒股案遭判刑8個月,在9月25日入花蓮監獄服刑,刑期至5月24日。但花蓮監獄典獄長朱介民表示,台灣高等法院在10月30日由景親自遞交涵文,要提借傅崐萁。花蓮獄方也在完成程序後於當天上午10點,用囚車將傅崐萁送往台北看守所。
外傳是高等法院將在11月14日開庭,審理傅崐萁另一炒股案,因此才會提借傅到台北,朱介民說明,雖然監獄有視訊設備,但是提借傅崐萁出庭是法官的需求,獄方表示尊重。
朱介民表示,傅崐萁在提借審訊結束後,還是會返回花蓮繼續執行刑期,但目前還部知道確切返回花蓮的日期。目前他在獄中生活作息一切正常,和一名獄友同住一舍,由於他服刑已滿一個月,依規定可以分發下工場作業,但他尚未完成考核,等他回到花蓮會再評估他適合什麼工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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