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珮華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行政院會今(29)日通過國家發展委員會擬具的《新經濟移民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該案立法目的是因應人口結構變化,國內產業明顯短缺專業人才及技術人力的困境,希望能在不影響國人就業機會及薪資水準前提下,吸引外國優質人才,強化產業升級同時也維持合理人口結構。
國家發展委員會表示,15-64歲工作年齡人口已在2016年達最高峰後開始下降,且2018年3月台灣邁入高齡社會,預計2026年邁入超高齡社會,因此需立法解決專業人才及中階人力缺口。
該法案的對象是外國專業人才、外國中階技術人力、海外國人及投資移民,將鬆綁來台的工作類別、雇主及受雇者條件、居留權等規範,並納入現行的投資規定,打造有善移民環境。
草案中鬆綁外國專業人才部分,放寬工作類別,還納入高中以下學科教師,國家重點產業雇主免除資本額等限制,並依其專業等級甚至可永久居住,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等可隨同居留。
至於新增外國中階技術人力部份,分為三大類別,其中包含高中職以上或海青班畢業僑生、在台工作6年以上的基層移工,以及其他具中階技術工作能力之外國人。除要求薪資水準不可低於第70分位外,也要求技術人力具專業證照等證明文件,對於總額及各產業別有配額,居留權方面,可連續居留5年。
除此之外,草案也規劃引進海外國人,僑居海外具本國國籍者,鬆綁入國許可、來台工作及定居等相關規定。草案內容也明列投資移民,匯整現行相關投資居留、永久居留及定居等相關法令規定,明列於草案中。
然而「新經濟移民法」先前已引發爭議,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的曾志超表示,行政院長賴清德說對於外國中階技術人力有設薪資門檻,產業人力須高於41,393元,社福人力須高於32,000元,但都低於台灣勞工平均月薪49,989元,或是排除移工後的平均薪資58,931元。《新經濟移民法》若通過,國人工作機會及薪資水準還是可能會受影響。
而開放僑外生在台工作方面,外界除擔心中介費亂象外,總統府資政陳博志甚至曾表示,擔心一些學校可能從賣文憑變成賣身份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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