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廷宣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重大酒駕事故頻傳,酒駕修法採重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25)日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交通部長林佳龍會前受訪表示,社會要窮盡所有方法遏止酒駕,讓刑罰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一致性。
林佳龍表示,酒駕害人害己,造成家庭破碎、社會悲劇,希望修法喚起大家尊重生命的意識,包括法律、他律跟自律,最重要的除了生命教育以外,社會也要窮盡所有方法遏止酒駕,這是修法最主要目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立委許毓仁、楊鎮浯、蔣乃辛、王定宇、沈智慧、蕭美琴、葉宜津等人提案,修訂提高酒駕與拒絕酒測罰鍰上下限額度、延長吊扣駕駛執照年限、酒駕累犯與拒絕酒測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沒入車輛與汽車同車乘客連坐處罰。
根據立委提案內容,酒駕罰鍰從現行1.5萬至9萬元直接加倍提高到5萬至18萬元,更有立委提案重罰20萬元,累犯終身吊銷駕照;拒絕酒測者也處以同額度罰鍰。交通部認為,有助於嚇阻酒駕,尊重立法院審查結果。
有立委提案連坐處罰,汽車共乘者若為有意思能力的成年人,明知汽車駕駛人有酒態、酒容、酒味或服用含有酒精飲料而仍搭乘,將處以1萬元罰鍰;不過,有立委提案建議,連提供酒類飲品的店家也要連坐處罰,交通部認為,實務執行上可能有舉證困難。
另外,有立委提案,建議汽車駕駛人有酒駕、毒駕情形,不問車輛是否為駕駛人所有,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交通部認為,與現行規定競合,且不符合行政罰法。
林佳龍指出,修法應配合執法,執法上如何能夠讓刑罰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間,可以有一致性,讓執行上不會窒礙難行。在立法技術上,交通部將以開放態度,交由朝野協商,會同法務部等相關單位配合協商,擬訂具體可行條文修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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