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3/21前免簽入境外籍人士 停留時間四度延長

外交部:3/21前免簽入境外籍人士 停留時間四度延長 | 華視新聞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資料照)

徐筠庭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受到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有部分外籍人士滯留我國。外交部先前已在3月21日、4月17日及5月18日3次宣布延長在台合法停留期間30天的措施,不過外交部今(15)日再宣布,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的外籍人士,在台得停留期限「第4次」自動延長30天,不過在台總停留天數不得超過180天。

3/21前免簽入境我國之外國人 停留期限四度延長

外交部今日發布新聞稿指出,近來國際疫情發展狀況雖有趨緩跡象,但各國仍普遍維持邊境嚴管,國際航班也未恢復正常,國際旅行難度仍高。外交部決定,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的外籍人士,其在台得停留期限,第4次自動延長30天(共計延長120天),毋需另行申請。但在台總停留天數不得超過180天(自入境隔日起算為首日)。此項措施將視疫情發展狀況檢討調整。

外交部進一步說明,另針對在台停留期限已達180天的停留延期或已逾期停(居)留者的處理方式,可參考內政部移民署網站公布有關符合特定情形的外國人於武漢肺炎期間得申請特別延期規定及「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等措施。

移民署「自行到案專案」 籲外來人口主動投案

移民署日前曾說明,若在專案期間3月20日至6月30日自行到案者,除免予收容外,同時得免除禁止入國或不予許可期間,處法定最低額度逾期罰鍰新台幣2000元;專案結束後,移民署將推動完成《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法作業,參照其他先進國家作法,加重逾期的相關罰則。移民署強調,武漢肺炎疫情和緩後,會加強查緝力道,推動全國大掃蕩勤務。

移民署呼籲,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能夠在專案期間主動投案,也希望民眾協助宣導,鼓勵身邊認識的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主動投案,儘早返家。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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