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純 宗立婷 葉豐瑋 報導 / 台北市
真的有恐龍法官嗎?從2016年小燈泡事件,到鐵路警察遇刺案,判決結果,都不符合社會期望,使得司法與人民之間的距離,越來越遠,如今,正在立院審查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草案」若通過,將有機會使得判決更「接地氣」,不過,也有民間團體到立法院前靜坐陳抗,認為新的審判草案,不應該排除陪審制。
2016年內湖隨機殺人案,3歲女童當街被痛下毒手,母親淚求判處兇手王姓男子死刑,但最終還是無期徒刑定讞,鐵路警察李承翰父親:「不對啊。」2019年嘉義車站刺警命案,兇手鄭姓男子也被判無罪各界譁然,判決不符期望李父抑鬱而終,該不該讓民眾成為國民法官參與司法審判過程?讓判決更符合社會期待?
喊口號,靜坐在立院門前,司改會表達要推動陪審制的訴求,但到底什麼是陪審制?什麼又是參審制?所謂參審制是讓法官和國民法官一起討論有罪、無罪及量刑,陪審制則是由法官對陪審團進行評議前指示,再由陪審團自行討論有罪、無罪如果有罪才會由法官來量刑,整體而言陪審制會更加限縮法官權力。
因此司法院希望能夠推動參審制,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哪些案件要適用陪審,哪些案件要適用國民法官制度的,這一個標準是欠缺實證基礎的,而且(陪審)有一些窒礙難行的地方。」參審、陪審不同版本的法案,朝野意見紛歧,將在後(6)日的立法院臨時會,展開新的攻防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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